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院各专业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2016级三年制和2014级五年制学生从本月起陆续开始实习,根据我院《伊春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要求,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科学组织、依法实施。
二、实习的时间安排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的要求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安排,则履行学院报告、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程序。
三、实习工作的基本程序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不同要求制订实习计划,及时上报教务处。(详见《办法》)
2、各二级学院要在实习开始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告知毕业生实习的意义、实习的目的、实习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3、教务处根据毕业生人数统一印制《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由各二级学院领取后下发到学生手中。
4、根据学生实习选择的实际情况,填写《毕业生实习安排情况表》,并将统计信息上报教务处备案。
5、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手册、综合成绩评价、申请表等归档工作。
6、各二级学院将学生实习成绩鉴定结果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7、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要对本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2+1”模式)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于6月30日前将实习计划、实习安排情况表(见附件)交教务处。
2019届毕业生(“2.5+0.5“模式)实习工作到时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