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的选用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效果。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证教学质量,为加强教材管理,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对选用教材特作如下规定:
一、选用教材的基本原则
1、大力提倡引进和使用先进教材。优先选用“十三五规划教材”,高职高专优秀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
2、优先选用省部级、国家级获奖教材;
3、提倡使用根据本校学情及相关专业岗位需求自编的校本教材;
4、禁止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使用优质教材、推销或包销非优质教材;
二、选用教材的程序
(一)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
学院选用教材要严把质量关。各学科教材的选用,要首先由学科教师集思广益,提出意见,对于学科教师提出的意见各二级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把关审核,确定一个版本的基本教材,最后送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还要组织专家评议使用教材的质量,听取反馈意见,及时总结和纠正教材选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最终确定教材使用版本。
(二)加强选用教材的审批工作
任课教师要广泛了解与本课程有关的不同版本的教材,结合教学基本要求,选出质量较高、适合我校教学需要的教材,提出使用计划,填写《预定教材审批表》,由二级学院专业教材建设小组组织审议,专业教材建设小组组长审批签字,并报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送教材科备案。
(三)加强选用教材的管理
由教材科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出售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坚决杜绝个别教师在课堂或寝室销售教材的现象。
学校鼓励教师编写符合本校学情及相关专业岗位需求的校本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但这些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至少要有一名同行专家提出鉴定意见,然后经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印发。
需要印发给学生的校本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等,必须由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后送交校文印中心组织印刷,由教材科发放给学生,教师本人不得自行印刷发给学生。
教材科要在每学年教材发放结束后,写出全校教材选用情况评价报告,向全校公布教材选用情况,并报送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
教材被选用后,不得擅自更换版本,更不允许仅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拒绝使用已经选用的教材。如因专业合并、课程调整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版本,要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所在学院专业教材建设小组讨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经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调查论证,做出决定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