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各项教育资助政策落实,现将师范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及生活支出,主动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高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生。
二、认定档次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给予相应资助。学生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该认定分为三个等级:一、特困(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烈士子女学生)二、困难(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三、一般困难(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同学们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认定程序
(一)9月12日前学生个人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学生提交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1:伊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伊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5:伊春职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核实认定表》(此表中应详细写明学生个人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及核实单位+证明人+职务+电话等信息)。填写信息要准确详实,以上表格不允许任何涂抹、修改,个人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黑色碳素笔填写。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扫描PDF格式,以姓名+申请表、姓名+承诺书、姓名+核实认定表、姓名+证明材料命名,并打包为一个文件夹以专业+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辅导员处。纸质版材料开学后上交。
原国网内学生如不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高职家庭经济困难,须填写《附件6:伊春职业学院学生自愿放弃教育资助承诺书》
(二)9月16日-9月18日进行材料认定
师范学院将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家下发的比对数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采取网络核验的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实并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