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要求。
2022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3月27日(周日)各院校统一组织测试。各院校须在4月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测试或成绩互认;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测试。各院校须在4月12日前,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2.测试要求。
各院校按规定统一组织综合测试。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制度,测试内容要科学合理,从有利于学生未来成长发展的角度,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院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
3.其它要求。
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
4.报到时间。
由各招生院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