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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 2021-07-12 点击:

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医、工、理、管、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见《伊春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我校工作满5年,服从我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具体要求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四、薪资及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学校提供免费住宿

(三)按工作性质,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12----721

(二)报名方式

登陆伊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yczyxy.org.cn/,在“通知通告”点击“伊春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伊春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应聘人员对照计划中的岗位提交报名佐证材料。

(三)报名佐证材料

1.《伊春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

2.《伊春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别岗位需提供的材料

B1、B2、B3、B4、B5、B6、B7、B8岗位需提供:《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6)、《学生干部证明》(附件7)。

以上佐证材料进行扫描生成PDF文件,全部放在一个压缩文件中以“岗位+姓名”(如:A1岗+姓名)命名,以邮件“岗位+姓名”(如:A1岗+姓名)命名方式,发送至邮箱ycvcrsc@126.com参与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本方案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职业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未达到该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五)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3.报考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4.报考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前由伊春职业学院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办法

(一)A1、A2、A3、A4、A5岗位

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试讲:试讲内容现场抽签,抽取试讲内容,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

(二)B1、B2、B3、B4、B5、B6、B7、B8岗位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招聘名额。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根据笔试入围名单现场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确定人选和公示

(一)A1、A2、A3、A4、A5岗位,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试讲成绩×80﹪+面试总成绩×20﹪,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情况依次顺延。

(二)B1、B2、B3、B4、B5、B6、B7、B8岗位,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情况依次顺延。

考试总成绩在伊春职业学院及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职业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拟聘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岗位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落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8-3769036   13766739199   18845826616

联系人:郁老师    许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0458-3769016

 

                                                                                                            伊春职业学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