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教财函〔2024〕120号)、《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号)和《伊春职业学院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伊职院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现推荐护理学院张艺然等一名同学申请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特此公示
如对上述申请获奖学生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
校纪委 :3769016
学工部 :376902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76904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