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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4-10-09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黑龙江省心理健康达标校建设要求。全面了解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学校决定对2022级、2023级三年制及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五年制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心理健康普查。此次普查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关注自我心理健康、倾诉内心感受的平台,同时帮助学校更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工作。以上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定于2024年108-1012之间。现将相关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要求:

心理健康测评旨在了解学生近期的心理健康状况,请学生根据自己近段时间的真实感受认真填写,答案没有对错之分,测试结果也会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会向无关人员泄露。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测试的有效性,减少无关因素的干扰,心理健康测评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自行完成心理测评。

二、普测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三年制及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五年制全体学生

三、普测时间:

2024年1011-1012日,各院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

四、操作步骤:

详见附件二。

联系人:芦雪莹

五、有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一)心理普测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工作,希望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有效督促做好本次普测工作。

(二)为了提高测评结果的有效性,本次普测要求全体2022级、2023级三年制及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五年制学生必须参加,认真填写问卷,不得代填。个别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请辅导员了解原因并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本次学生心理普测不会影响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升学和就业等情况,请学生凭自己的第一感觉答题,按照问卷指示语认真答题,避免出现无效问卷。

(四)每位学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每人需完成相应的测试,提醒学生在作答时不要反复考虑,要选择自己第一印象感觉与真实情况最接近的答案,所有测试全部完成提交后方可退出。

(五)学生测试时如果出现账号错误等特殊情况,请二级学院(部)把出现错误的学生信息统一反馈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理。

 

附件:

1.附件一:2022级、2023级三年制及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五年制全体学生心理普测时间安排表

2.附件二:2022级、2023级三年制及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五年制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流程

 

伊春职业学院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