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负责处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协调干部交流、落实干部挂职锻炼和乡村振兴工作。定期分析处科级干部队伍状况,提出调配建议方案;配合纪委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调查处理工作。
3.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搞好基层组织的建设,检查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4.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负责学校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
5.负责全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教育工作。严格依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全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递以及党内统计工作。
7.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积极研究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稳定等工作。
8.负责学院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管理工作。
9.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0.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开创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新局面。
11.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