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卫实行24小时工作制。
二、对出入的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携带大宗物品出门时,需出示学院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防止学校财物带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登记。经许可进出校园的车辆,限每小时5公里速度行驶,并在学院指定的地点停放。出租车及其它营运车辆禁止入内。
四、流动摊贩、产品推销员、锻炼者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五、发扬“勤看、勤问、勤听”的工作作风,对可疑人员及可疑物品要仔细盘问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同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六、值班时,既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遵法守纪。
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岗。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跟保卫处请假,不得擅自托人代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八、做好其它安全检查防范工作。门卫人员应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处理突发事件,要加强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汇报,并主动协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