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伊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调研的提纲

发表于: 2024-04-03 点击:


一、基本情况

1.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面积。其中:办公用房、在孵企业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其它面积情况。

2.孵化载体总收入,其中综合服务收入、房租及物业收入、投资收入、其他收入情况。获得各级财政资助额,其中:获得国家财政资助额。

3.孵化器运营成本,其中:人员费用、场地费用、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纳税额情况。

4.孵化器对在孵企业培训多少人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场次。创业导师数量,创业导师对接企业数量。

5.孵化器从业人员数量,其中大专以上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人员。孵化载体签约中介机构数量,孵化载体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额,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收入。当年享受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免税金额,其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所得税情况。

6.在孵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其中大专以上人员、留学人员、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孵企业总收入、在孵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在孵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7.在孵企业当年申请知识产权数量。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其中: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累计购买国外技术专利数量。当年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当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数量。

8.在孵企业累计获得投融资总额,其中:当年获得投融资总额;累计获得投融资的企业,其中:当年获得投融资的企业数量,当年获得孵化基金投资的在孵企业数量。

9.当年毕业企业数量,当年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当年被兼并和收购企业数量,当年营业收入超过5千万元企业数量。

二、孵化器开展孵化服务的措施做法

1.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措施情况,享受了哪些孵化器支持政策措施。

2.孵化器在提升孵化服务水平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特别是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如建立制度等。

3.疫情期间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情况,以及其他帮扶措施。

4.其他创新举措及成效。

三、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本孵化器还有哪些存在改进之处,以及制约本孵化器发展的原因。

四、关于提升孵化器发展质量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