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一、 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二、 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党的任务和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能否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紧密结合,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始终坚定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及新时代各项方针政策,能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第三,是否主动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沿,坚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科学统筹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始终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国家发展的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敬畏纪法、严守规矩,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五,是否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关心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在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能自觉牺牲个人利益、维护集体和人民利益。
三、 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上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在学校每年评优时要优先;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中共伊春职业学院师范学院支部委员会